一、招议标工作安排
1.景观设计方案领取时间:至日起至招标人办公室(自备U盘拷备电子文档)
地点:福建丰泉环保集团办公室
2.疑问解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于在投标前书面传至我司,请写明“浙江诸暨里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景观改造”项目投标疑问,我司将在投标前予以书面回复。
联系电话:13805049833 13215048518 传真:0591-83450888
联系人: 李森源 吕文毅
5.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二、关于投标人
1.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景观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近两年在福州地区有施工过造价在300万以上的景观施工项目,并提供公司施工人员花名册,景观施工合同,近五年施工业绩,可供甲方考察
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时间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投标,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为了配合招标人项目开发,在招标人需要的情况下,投标人应自愿放弃在建工程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三、关于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款;
(3)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4)施工图纸;
(5)补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的补充
(1)在投标前三天,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关于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使用文字及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组成。
2.1投标函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汇总表。
2.2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含电子文档):
(1)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定额计价表;
(7)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
(8)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
(9)其他项目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设备清单计价表;
(12)规费分析计算表;
(13)分部分项定额单价分析计算表;
(14)主要材料价格表;
(1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2.3技术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以下部分)
(1)主要施工方法;
(2)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4)劳动力计划表;
(5)施工进度表或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总平面图(应按招标人指定的生活区域进行总平布置,施工后建筑内住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4.投标报价
4.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
4.2本报价的劳保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并附劳保核定卡复印件。
4.3投标报价中各种取费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由企业自主确定。
(1)投标报价计算依据为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投标答疑纪要、补充文件;
(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计算依据划分项目并填报工程量、单价、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的错、漏、碰、缺部分及施工图没有图示或说明,但对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和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必须的工作。此部分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标后不得因上述原因调整价格。
5 付款方式: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对项目的评估,自行上报。付款方式将作投标人是否中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特别提示:中标后的图纸会审中关于施工图错、漏、碰、缺的补充、完善均不能调整合同价格。
五、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议标程序进行,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进行谈判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在议标过程中不排除拒绝第一次报价中报价最高的报价人进入议标程序的可能。程序如下:
1.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评标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其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2.评标小组还将确定每一报价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将不进入谈判阶段。
3.评标小组与进入谈判阶段的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技术谈判: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规范书要求基础上,评标小组与投标人进行技术谈判并确认。
商务谈判: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商务要求基础上,评标小组与投标人进行价格、工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谈判并确认。
4.谈判的次数,根据需要可一次或多次。
5.最终报价
(1)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最终报价文件,该最终报价不能高于谈判时确认的价格。迟到的最终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最终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以正本为准提交招标人。
6.谈判过程评估原则及方法
(1)对所有的投标人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谈判及评估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7.评估考虑的因素:
(1)报价;
(2)技术规范的响应性;
(3)工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
(4)保修期及保修期满服务的措施;
(5)投标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
8.评标小组将根据7款考虑因素。经综合评议对招标人最有利的原则推荐中标人。
9.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